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技术人员业务工作要求
大型仪器暂行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学生实验守则
实验安全制度
实验室规则
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开放实验室使用规则
学院自助测样协议
预案处理暂行办法
实验室“三废”的处理
贵重、危险药品领用制度
防 火 常 识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贵重危险药品领用制度

一、在教学科研实验中,凡需领用贵重、危险药品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用途、用
    量,研究生领用须经导师签字后,报实验办公室和学院主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审批,
    由负责保管贵重、危险物品的两位管理人员同时在场,方可开库领取。
二、贵重、危险药品限量、逐次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多报多领。
三、实验时,使用者必须对贵重、危险药品的每次用量进行登记,剩余部分放在专柜保
    管。当天因实验有变动或其它特殊情况药品有剩余者,下班前应交回库房保管。
四、使用者不得将贵重、危险药品私自带出实验室,或转借给他人。
五、贵重、危险药品使用完后造成的废液、废渣必须经过有效处理后方可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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