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内应备有灭火消防器材。做实验的教师和学生应熟知这些器材的位置及使用
方法。
(二)检查可燃性气体(如煤气、氢气、乙炔气)的管道、阀门是否漏气,可用肥皂水进
行检查。禁止在可燃气体泄漏的附近使用明火。
(三)操作、倾倒易燃液体时,应远离火源。加热易燃液体必须在水浴或电热套中进行,
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四)使用酒精灯时,酒精切勿装满,应不超过其容量的2/3灯内酒精不足1/3容量时,应
灭火后添加酒精。
(五)蒸馏可燃液体时,操作人不能离开现场,注意观察仪器的运行情况。往蒸馏器内补
加液体时,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六)易燃液体的废液应有专门容器回收,不得倒入下水道,以免引起爆炸事故。
(七)不能在实验台面上长时间使用较大功率的电炉、电热板等电器。
(八)使用较大功率的电器(如马弗炉、烘箱、电炉、电热板)时,要注意线路与电闸所
能承受的功率。
(九)离开实验室时,要关掉电源开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