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技术人员业务工作要求
大型仪器暂行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学生实验守则
实验安全制度
实验室规则
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开放实验室使用规则
学院自助测样协议
预案处理暂行办法
实验室“三废”的处理
贵重、危险药品领用制度
防 火 常 识
 
 
 
预案处理暂行办法   

一. 化学楼被盗预案处理办法
1. 化学楼设施及财产如被盗窃造成重大损失的,凡属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的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责任保护现场,即时向院领导报告事件情况。
2. 事件发生后,应由学院出面向学校公安处报告情况。
3. 学院配合公安部门对造成损失情况认真清点,如实上报损失情况。
4. 针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加强全院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杜绝类似事件
   的再次发生。
二. 爆炸、烧伤、中毒预案处理办法
1. 凡学生在正常实验过程中偶发爆炸、着火事件,实验课老师应组织学生及时、有序撤离
    并进行自救;如切断电源、灭火和对受伤者进行喷淋冲洗、洗眼、包扎等,最后送往医
    院救治。
2. 偶发中毒事件,应及时与校医院和120 急救中心联系进行抢救。
3. 偶发事件发生后,注意保护现场,认真分析事故原因。
4. 学院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5. 针对偶发事件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后,报请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做
    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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