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实验技术人员业务工作要求
大型仪器暂行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学生实验守则
实验安全制度
实验室规则
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开放实验室使用规则
学院自助测样协议
预案处理暂行办法
实验室“三废”的处理
贵重、危险药品领用制度
防 火 常 识
 
化学实验中心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基本素质和实验教学水平,经院务会议研究,教学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为使开放实验室的工作有序、高效,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我院在校学生在课余时间或节假日都可进入开放实验室做实验。
二、开放实验室暂时设在教学七楼518实验室,由何地平老师负责。
三、开放实验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启发指导,实验分为自选型、自拟型两种形式。

    自选型实验:实验室定期向学生公布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趣味型、验证型、综合型和设计型等实验项目,由学生选择实验项目,自主完成方案设计、溶液配置、仪器安装。

    自拟型实验:学生可自拟实验课题,验证所学知识或解决工厂企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或进行产品开发等。
四、开放实验室实行预约登记制度,需做实验的学生必须提前预约,并认真填写登记表。
五、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如预习实验、查阅资料、设计实验
    方案等。在实验中,要认真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填写实验记录,实验完毕将实验记录
  交指导老师审阅并写出实验报告或论文。
六、学生在开放实验室做实验,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穿好实验服,爱护公物,
  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做好安全工作,防毒、防火、防盗;人走关电、关水、关
  窗、锁门。


Copyright©2004-2013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电话:0731-8864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