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技术安全管理条例
规章制度
发布:  时间:2009年3月7日 被阅:761 【字体:  】【关闭窗口

  • 湖南师范大学文件

    化学实验中心-02


    仪器设备技术安全管理条例

                

    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室内电气系统。每日上班后开机前和下班前关机后,对操作系统电源设备做认真检查并登记。

    2. 上机操作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对当日仪器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实验结束前应对仪器状况做详细记录。

    3. 任何人必须按规定的操作程序使用仪器,未经仪器负责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如有新的设想,经讨论批准再予实施。

    4. 积极培训操作仪器设备的人员,并加强管理,实行"持证上机",避免仪器设备的损坏。

    5. 操作中如遇设备故障,必须停止操作进行检查,不得让仪器带病工作。

    6. 定期检查设备状况。

    7.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工作状况。

    8. 做好室内清洁防尘工作,防止设备故障。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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