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主管工作分工
发布:何红运  时间:2014年4月10日 被阅:2298 【字体:  】【关闭窗口

为了调动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每位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顾全大局,积极从学院整体实验教学角度去思考、想办法解决问题,实现人尽其责,全面建设国家示范实验教学中心,也为了方便全院师生联系工作并对中心负责人的工作进行监督,特将中心负责人主管工作分工情况公布如下:

1、中心主任(何红运):全面负责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与管理工作。

(1) 负责实验课改革的整体构想和规划,负责理论课与实验课间和各实验课间的相互协调及实验教学课程的组织与管理;

(2) 负责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的论证、编制,并组织实施和核查执行情况;

(3) 负责大学生创新实验的组织与指导;

(4) 贯彻、执行实验室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各项规范,实施科学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

(5) 负责实验室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环保与安全意识,定期考核、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2、中心副主任(兰支利):主管专业实验平台建设。

(1) 负责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的论证、编制;

(2) 参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制订专业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质量标准及考核大纲;

(3) 组织编写专业实验教材或讲义,组织构建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确定实验项目,安排实验教学,保证完成专业实验教学任务;

(4) 组织申报各级教改课题,开展专业实验教学研究,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协同育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改革研究,通过研究引入新的教育理念、新技术和新成果,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

(5) 负责专业实验教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主管工作的相关数据信息。

3、副主任(毛丽秋):主管基础实验平台建设。

(1) 负责基础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的论证、编制;

(2) 参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制订基础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质量标准及考核大纲;

(3) 组织编写基础实验教材或讲义,组织构建基础实验教学体系,确定实验项目,安排实验教学,保证完成基础实验教学任务;

(4) 组织申报各级教改课题,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协同育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改革研究,通过研究引入新的教育理念、新技术和新成果,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

(5) 负责基础实验教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主管工作的相关数据信息。

4、副主任(李承志):主管实验室硬件设备、环境安全建设及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

(1) 组织制定仪器设备的采购计划;

(2) 组织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确保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 组织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4) 组织开展大型仪器的开放使用与数据收集统计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主管工作的相关数据信息;

(5) 协同学院对实验室环境与安全工作定期检查。

5、秘书(刘贤响):负责中心及实验课程网络资源的开发与维护,资料上传、信息发布,中心档案资料的管理,搞好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2014年4目3日

 
前一条 后一条 返回页首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4-2024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电话:0731-8864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