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三届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刘贤响  时间:2011年4月15日 被阅:1150 【字体:  】【关闭窗口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独立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改革,促进化学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创新,强化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探索和研究的兴趣,创造优秀人材脱颖而出的有利条件。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章程,兹定于2011716—17日在中南大学举办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三届大学生基础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2008级,2009级、专科2009级学生。
    二、竞赛代表队组成                      
        1、各校应在校级竞赛的基础上选拔参加省级比赛的代表队。
2、每所学校选派一个代表队参加省级比赛(独立学院可单独组队),确定1名领队(可由指导教师兼任)3名以下指导教师,报名时提供20名学生名单,由竞赛办公室随机抽取4名学生,并提前20天通知各参赛学校,各参赛院校从中自主选择3名学生参赛,其他学生不能参赛。
三、竞赛内容
         1、理论考试:涵盖基础化学实验中与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相关的基础知识。
         2、实验技能测试:着重测试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实验操作基本技能,检测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3、题目难易程度既考虑使一般参赛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优秀学生有发挥和创新的空间。
四、竞赛方式
1、本次竞赛采取实验理论考试(笔试)与实验操作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检验大学生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采取考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每人竞赛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分的30%,实验操作占总分的70%
         2、所有参赛选手的实验理论考试试题相同,实验操作题目共三个,考试内容分别侧重于无机化学实验和分析化学实验(含仪器分析)、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等三个不同的化学类别。同队参赛选手所做实验操作题目不同,具体题目由参赛选手进实验室前抽签确定,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五、奖励
1、竞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将由湖南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本次竞赛不计参赛学校总成绩,不排学校名次。
2、设立优秀组织奖,主要是表彰在竞赛组织工作中成绩优异或进步突出的学校,颁发证书。
六、竞赛时间安排
l、报名时间:2011425-30日,请各参赛学校在此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1)和参赛选手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报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联系人:施树云,陈国辉      话:1597312050713517490869
  真:0731-88879616     E-mailshishuyun@126.com
          2、竞赛时间安排:
 
 
   
 
716
16:00
 
717
8:00-13:00
实验操作
16:30-17:30
开幕式
14:30-17:30
 
19:30-21:30
理论测试
18:00-19:00
闭幕式
3、参赛费:报名时每个参赛队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交注册费、资料费等共1000(2名教师,3名学生,增加人员,另加收300/),参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自理。
七、学术活动
717日上午参赛学生进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期间,竞赛组委会同时组织参赛学校教师举办湖南省第四届“湖南省高等学校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暨第四届化学实验教学改革研讨会”,内容包括竞赛章程的修订,有关大学化学实验教学改革经验,实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方法改进,实验教学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团队建设等议题。
同期举办化学实验教学仪器展示会。
八、有关注意事项
1、请参赛学生自备护目镜或近似眼镜、非编程计算器、实验工作服、直尺和黑色钢笔或圆珠笔。
2、参赛学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带齐“三证”,即身份证、学生证和报到时由组委会发放的参赛证。
3717日上午,学生实验操作考核期间,除组委会确定的巡视员外,其余教师参与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研讨会,各校推选一名教师发言。
 
      湖南省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组织工作委员会
                                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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