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课程负责人(实验教师):
为了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的管理,从2013年上学期开始,各门实验课开课前必须填写学院统一格式的实验教学课表,报学院批准后方能开课,学院将不定期按课表对实验教学过程组织抽查,年底由学院按课表统一核算各门实验课程的教学总工作量,再由课程负责人分记到各位实验教师。按班级排课的请填写实验课表一,分组平行实验排课的请填写实验课表二。表中每个实验项目的学时数必须与学院制订的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一致,每个实验项目安排的教学时间必须与实验项目的计划学时数一致,填好的课表开课前发送到下列邮箱:hhy1956@163.com。特此通知。
化学化工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2013-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