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人员培训制度
规章制度
发布:  时间:2013年5月7日 被阅:873 【字体:  】【关闭窗口

湖南师范大学文件

化学实验中心-11


实验人员培训制度

     一、根据校人事处关于实验人员培训的要求,特制定化学实验中心实验人员培训制度。

     二、对于首次上岗的实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巳取得上岗资格的实验人员也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实验技术工作水平与能力。新上岗的实验人员培训由各门实验课负责教师负责,实验课负责教师必顺制定出每个人的具体培训提高计划,做到人员、目标、措施三落实.并组织实施。

    三、培训提高的方式和途径:我中心实验人员培训以在职为主,校内为主,自学为主,辅以其他多种形式,如同本科生、研究生一起听相关的理论课,同实验教师一起做预备实验,参加校内外短期培训班,校外参观学习等。

    四、培训应从实际出发,明确目的,采用学用一致,定向培养,长()()结合的方针。

    五、培训要在抓好基础及专业理论培训提高的同时.着重抓好实验技术、维修技能及科学管理的培训提高。

    六、培训的成绩,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作为聘任和晋级的依据。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200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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