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制度
1. 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2. 发现被盗或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
3. 工作人员分岗负责:每天下班前检查各室灭火器、门、窗、电器线路、通风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
4. 节假日前全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封门。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5. 禁止使用一切电炉及电热器取暖、做饭。
6. 本室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车和其它生活用品。如有废液,应按校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便倾倒。
湖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2003年5月 |